作者 rehtra (武英殿大學士爾雅) 看板 NTU_BOTDorm
標題 Re: [問題] 關於樓下的櫃檯人員
時間 Mon Jan 17 17:08:20 2011
※ 引述《blessin (來個微笑)》之銘言:
: 推這myself778這篇...
: 覺得焦點不應該轉移到輔導員,過了規定的時間帶一堆男的進入女宿,
: 本來就是一件誇張的事..契約上也明打了,
: 櫃台也看到了,沒盡責就算了,給的解釋更是弱到不可思議。
: 關於不適任的櫃台:
: 建議直接要求太子換人,副理應出面說明,不要只丟罐頭訊息。
: 關於輔導員:
: 不是這件事的重點,但既然討論到了,
: 輔導員也有盡協調的責任,可是還是無法解決... 那輔導員的必要性?
: 印象中在成大BOT好像沒有輔導員也沒差,這樣反而比較好針對太子要求。
: 不會有櫃檯說已告知輔導員,輔導員又會覺得監控是櫃檯責任,這種互推情形。
: 畢竟承租者還是太子建設,有了輔導員是給學生一種有學校幫助的感覺,
: 但說實在有問題呈報給學校,也是繞了一大圈後來還是回到太子。
: 重點感覺在於學校有沒有辦法有效地與太子溝通或要求,事情有沒有辦法解決,
: 而不是每棟宿舍派一個人負責就好像盡到學校的責任了。
: 關於prince2008:
: 如果這帳號的發文對事情沒幫助的話,不如不要po。
: 且建議換版主。
既然推文有人問了,我就去把規定找出來
不過規定是規定,要住戶團結才有用
§ 第三節 板主罷免
1.請由其中一位板友確實填寫申請單。申請原因請詳細填寫。
申請人須註冊滿半年,上站次數滿200次,文章數達200篇。
2.連署人註冊滿三個月,且為該板板友,並詳細註明連署原因才屬有效。
3.連署時間為兩週,待期滿系統結案才屬有效。
4.受理標準
1)板友不足30人的板,達半數有效板友連署。
2)板友超過30人的板,達有效板友15人連署。
5.若在罷免期間該板主有或可能有惡劣行為,申請人可申請暫時解除該板主職務。
6.被罷免的板主有七天的時間申訴,小組長會寄信通知。
小組長認定通過會在該板公告,否決會提出否決理由。
7.板主保障
1)新板主上任一個月內不得罷免。
2)罷免失敗後半年之內不得罷免同一板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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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3.194.197.241
推 yes1990616:公開版有板友的的統計嗎@@不是只有隱板才有這個問題嗎 01/17 17:36